管家Effem說,本汪這幾天在接待台值班,聽到民宿管家姐姐被客人罵,因為在辦理chick in時客人很生氣的說「為什麼要寫這個旅客登記表,有個資法耶,人家別家民宿就不用填,就你們這麼麻煩」。
本汪聽完趕緊跑回家問麻麻,個資法、旅客登記表是什麼?可以吃嗎?
麻麻頭也不回的大聲說:不能吃,你吃了我就扁你。
fm麻麻今天就來要大家分享合法民宿之「住宿旅客資料登記」的相關規定。
有很多的寵物飼主是因為家中的毛小孩選擇入住寵物民宿,以往可能都是自已和朋友或家人出門大部分都是選擇飯店,在入住飯店時,是請旅客出示護照做為登記,在民宿呢,就是填寫住宿旅客登記表了。
規定怎麼來的呢?
根據【民宿管理辦法】是在90/12/12訂定發布全文38 條,而最新一次修正是在106/11/14修正發布全文40條,其中第二十八條 民宿經營者"應"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;其保存期間為六個月。而在未修正前是,民宿經營者每日應將住宿旅客資料傳送派出所。
所以,每次旅客來到逗號民宿辦理ckick in時,管家姐姐們都會請大家自已填寫「旅客登記表」上的資訊,然後傳送給南庄派出所。
這個民宿旅客登記是因為內政部的流動人口管理辦法而來的,為了確實掌握人口動態,包含未設籍人口、外籍人等等,所以,你家附近的警察局有時會來按你門鈴,問問家裡住幾個人?有沒有設籍?簡言之就為是「發揮犯罪預防功能,確實掌握人口動態」。
還有另一個功能,當發生天災人禍的時候,當地警察局可以很快掌握現地的人口動態,大家可能還記得花蓮的地震,倒塌的建築物有旅館及民宿,業者提供的旅客資料,可以讓警察局及救援人員立即掌握人數及位置,馬上展開救援行動。
所以,大家以後入住民宿的時候,要確實填寫哦。
參考資料
中華民國內政部
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